1974年6月6日 星期四

臺灣植民促進國民論

醉草園文集卷六 論說六
臺灣植民促進國民論


吾臺自隸帝國版圖,已歷三十八星霜於茲矣,教化大備,政治翻新,萬目更張,百廢俱舉,加以共婚提倡,內臺之融洽、部落之振興、地方之自治可待,論者謂我臺之時機已成熟,宜其可躋於國民之域矣;乃遲遲植民之歧視依然,國民之域躋登猶靳者,豈我臺民乏國民性之資格耶?抑我政府猶有所觀望,而未忍遽行耶?考諸非洲及太平洋諸島為歐洲之植民也,官民一致,上下同心,不以階級判尊卑,不以種族分封殖,先與以自由,繼與以自治,不數歲而國民同登,斯舉善御植民之實。

今我臺灣入帝國之版圖已久,舉凡政治文化,長足駸駸,大非昔日阿蒙可比,即至民風之純粹,民氣之歸趨,當亦我政府當局所洞悉而無遺者,我政府又何靳此瀛南一隅,而不使均沾國民之澤耶?當此民情熱望、輿論囂張之日,實施自治,屆限而仍寬,義務教育,逡巡而未果,我島民何可不奮然以興,毅然以赴,彼以緩,我以急,彼以虛,我以實,即凡人民義務,則踴躍而勇為,統治之方針,則關心而注重,不虛張聲勢,而練就實力,不襲取皮毛,而改造精神,結團體,平黨爭,共存榮,守法律,促而進之,又何患國民資格之不及哉?

夫無往而不復者,時也;靡屈而不伸者,勢也。今日臺灣植民之進於國民之域者,正所謂時也、勢也;時勢所移,天必從之,彼非洲及太平洋諸島植民之於歐洲,種族不同,語言互異,而歐洲之先進國,猶尚許與自治,同稱國民。況久沐王化之臺灣,又同處帝國帡幪之下,胡可久擱而不議及,若曰時機未熟,則已過朝鮮之整飾矣;若曰程度幼稚,亦已過抱子之年齡矣。我政府胡可久擱而不亟亟議及哉!軫念島情,俯察民意,早與自治之實,而封殖無分,本以同仁之觀,而藩籬盡撤,內臺同本,胡越一家,他日者昇平,親愛則如兄如弟;時當有事,敵愾則同衣同袍,起視臺民之間,有不義勇奉公、失墜國民之資格者乎?

不然,綿綿無期,直使植民名號,欲與臺灣相終始,而欲求民情之孚洽也鮮矣。嗚呼!自治高唱,斯為國民之先聲;平等齊賡,猶為國民之後勁,我五百萬同胞,尚其有以促進之也可。(一九三三、一、廿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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