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4年12月1日 星期日

為讀報諸君進一言

醉草園文集卷十二 書啟
為讀報諸君進一言


本月九、十兩日,於臺灣新聞來稿欄曾揭鹿谷某提出對保甲聯會會長會議之意見書,中間指斥某庄長措置失宜,有如萬箭穿胸,暗射明發,聲聲語語,咄咄迫人,實令讀者注目,《詩》云:「憂心悄悄,慍于群小。」以孔子聖人品行之端,道德之大,猶見惡於當時之小人,何況離奇社會之今日,安保無放紙虎之雌黃其口,訕罵使人萋斐成文者,迷惑於社會耶?余本騷人,不憚煩欲作魯連,顧恐讀者誤信誑言,不知其中底細,有損敝庄面目;又恐肆口謾罵者,玷辱報紙神聖,故欲為讀報諸君進言,祈詳察焉!

鹿谷庄之輕便軌路,歸個人經營之原因,實有不得已之事,軌道由竹林組合欲歸役場,前任蔀寬課長出為斡旋,謂歸役場,必有豫算巨額,方獲措此鐵道,況且鐵道歸役場經營,須用特別會計,萬一初次經營,成績優良,固屬甚善,倘歸失敗,損額又誰擔出?嗣不得已,乃歸個人經營,使我庄交通上成一圓滑清曠之鐵道,此雖鹿谷三尺童子,亦知之諗,某氏豈未知乎?

一、鐵路修繕,不完全之然何在?天災地變,本非人所能料,況前回之水災,山崩地陷,到處皆然,鹿谷輕鐵當時亦崩塌大小十數處,翌日當事者即偕演習林主任,前往實地調查,仝日立同力合作,日雇人夫三十餘人,並分處與人入扎,不少停歇,不及一星期,得以如舊交通,此固鹿谷庄民所共見、所周知者,何可謂經營者無責任耶?

二、擬輕便車之歸保甲,究實無難,某氏是日書中曾堂堂發表「輕便車如歸保甲經營,願由保甲支出一萬圓以修整鐵路,兼廢インクライン」,未知虛言之乎?抑實言之乎?茍保甲支出此巨金,以為我庄圖地方交通之便利,實為我地方民之幸福;余前亦以此意詢探庄長,庄長亦聲明如某氏敢出為應承,余不難一時移懐退權,此事盡人而知,豈竟某未之聞耶?

綜合以上二者觀之,可知某氏之肆口謾罵,只為個人對待,故而出此耳,然於社會之安寧弗顧也,村政之大局罔視也,本人之名譽弗惜也。究之損人未見,而己之人品已不堪問矣,豈不大可哀哉!

昔者自治施行之日,吾庄改為今名,一儒者嘆曰:「鹿谷,今其多事矣;猙獰群獸,行將逞爪牙、結黨惡以擾亂於社會矣。」噫!儒者此言,至今未應,吾不禁為為讀報諸君進一言,祈詳察焉。(一九二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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