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8年3月10日 星期五

十、出獄後打壓仍不止息

白色恐怖黑牢外的家屬生活點滴  張翠梧
十、出獄後打壓仍不止息

一九六二年五月十六日重歸自由之身,整整坐滿十二年零一個月牢獄,比判決書的十二年多了一個月。這多一個月也沒有說明理由,只說因臨時提高出獄分數標準而已。政治犯要提早一天獲釋是絕對不可能的,因這是獨裁者的聖旨,沒人敢違背,多關一個月,(人權在那裏?)執法者就有獎嗎?也更見執法者的霸道與作威作福,及無視「人權」為何物。

回來後立即積極找工作,但是白色恐怖的情治網還不放過我們,毎找到一份工作,警察馬上會上門找老闆,警告老闆說:「你們僱用的某某是政治犯關回來的,你們還敢僱用他?」第二天上班老闆就通知解僱了。政治犯的冤獄,已被關滿了判刑的十二年了,縱使有罪,不是也已償還罪狀嗎?何況是無辜冤枉的!還要被貼標籤到什麼時候?天理何在啊!

地下警察經常在家附近監視巡邏,有時在門口站崗不走,說是奉命行事,要向上級報告受刑人回來後的行為。直到有一天,看到警察又在門口徘徊,媽已忍無可忍,真不知那裏來的膽子,就出去對警察大聲吼說:「我們家的小孩是正直又上進的好人,無犯罪平白關都被你們關十二年了,你們動不動就來我們家門口站,你有沒有想到我們鄰居們會如何想?你說我們犯了什麼法?什麼罪?講出來嘛!」警察結結巴巴講不出話來。從那次以後,化明為暗,就沒那樣明目張膽,在門口站崗了。

從綠島回來這群無辜的人,遭遇同樣的命運,到處碰壁找不到餬口的工作。這些難兄難弟和哥哥商議後,只好用「自力救助」的方法,每人向親人募集資本合開一家工廠。大家同心協力,吃苦打拼,克服許多阻撓與打壓。皇天不負苦心人,終於把企慕硫酸化學工廠做起來。將親友好心募集的資金都償還後漸入佳境,也解決了「難兄難弟」的就業問題,每人才有了立身之地。才有養家餬口之一份收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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